前海联合淳丰A(008012)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108 0 0

所属行业:

净值

前海联合淳丰A(008012)

累计净值

前海联合淳丰A(008012)

前海联合淳丰A(00801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8012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淳丰纯债87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淳丰A
基金简称拼音 QHLHCFA
设立日期 2020-08-26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7990006618.72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5日证监许可[2019]1636号文准予注册,并经2020年8月7日证监许可[2020]172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11月16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进行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为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严格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固定收益资产。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个开放期开始前3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3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业绩比较基准 100.0%×三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加1.5%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9月5日证监许可[2019]1636号文准予注册,并经2020年8月7日证监许可[2020]172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后募集。自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11月16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进行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1元。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直销柜台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万元。自2021年3月1日起,在直销柜台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最低持有份额(份)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8012.html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