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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鑫利A(00764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7641 |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鑫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泰达鑫利A |
基金简称拼音 | TDXLA |
设立日期 | 2019-08-16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72703481.5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9年6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81号文注册。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及保持流动性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的综合目标。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封闭期不受此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各类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额,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新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于2019年6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081号文注册。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19年8月14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如有认购记录的,则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不受10万元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7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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