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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沪港深C(00736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7369 |
基金名称 |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浙商沪港深C |
基金简称拼音 | ZSHGSC |
设立日期 | 2019-06-2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63925944.5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6日证监许可【2019】74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把握A股与港股市场互联互通的投资机会,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挖掘长期业绩优秀、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股票,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为5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2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75.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4月16日证监许可【2019】74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19年5月27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的产品。本基金将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需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机构或各家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的,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中心每个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7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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