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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美元债C(00720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7205 |
基金名称 | 银华美元债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 |
基金简称 | 银华美元债C |
基金简称拼音 | YHMYZC |
设立日期 | 2019-05-27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45709919.3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9年3月1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0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研判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主要投向美元计价的且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并不限于各类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结构性投资产品(与固定收益、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金融衍生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外金融工具。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主要投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内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美元债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和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彭博巴克莱新兴市场美元债中国总回报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9年3月15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0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除了需要承担境外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国别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7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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