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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短债A(00719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7194 |
基金名称 | 长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长城短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CCDZA |
设立日期 | 2019-08-2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33340703.9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21日证监许可【2019】458号文注册公开募集。自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23日,通过长城基金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重点投资短期债券,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投资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金融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进行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_1年以下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收益分配方案详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3月21日证监许可【2019】458号文注册公开募集。自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23日,通过长城基金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系统,以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认购本基金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2021年4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基金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7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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