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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300C(00704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7045 |
基金名称 | 博道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博道300C |
基金简称拼音 | BD300C |
设立日期 | 2019-04-2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97786597.9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3号文予以注册。自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长期超越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还可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所指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3号文予以注册。自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22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记录的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其他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记录的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7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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