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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300C(00703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7039 |
基金名称 | 新疆前海联合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前海联合300C |
基金简称拼音 | QHLH300C |
设立日期 | 2019-02-2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35304.0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19年2月26日起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出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通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力争控制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其他股票(非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自2019年2月26日起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出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直销柜台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万元。自2021年3月1日起,在直销柜台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C类份额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7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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