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可转债C(00703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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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可转债C(007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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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可转债C(007033)

平安可转债C(00703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7033
基金名称 平安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平安可转债C
基金简称拼音 PAKZZC
设立日期 2019-08-07
基金类型 债券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77755409.60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11月12日证监许可[2018]1874号文注册。自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7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债券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可转债的积极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各类型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或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10.0%×沪深300指数+20.0%×中债-综合指数+70.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11月12日证监许可[2018]1874号文注册。自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7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在债券型基金中属于风险水平相对较高的投资产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通过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1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代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直销柜台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自2020年4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调整为10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20年4月13日起,赎回最低起点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20年4月13日起,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7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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