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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泰和(00691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6919 |
基金名称 | 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寿泰和 |
基金简称拼音 | GSTH |
设立日期 | 2019-02-2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90035917.8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预期收益风险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的,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进行认购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单笔追加不得低于10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单笔追加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自2021年9月14日起,本基金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6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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