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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安鑫A(00690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6907 |
基金名称 | 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银华安鑫A |
基金简称拼音 | YHAXA |
设立日期 | 2019-01-29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56772831.5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9年1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所指短期债券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新综合指数_1年以下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9年1月1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5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19年1月2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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