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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安鑫C(0069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6903 |
基金名称 | 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长盛安鑫C |
基金简称拼音 | CSAXC |
设立日期 | 2019-02-2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049512459.6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月4日证监许可[2019]12号《关于准予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本基金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15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中短债,力争获得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及政府支持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债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债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及政府支持债等债券。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80.0%×中债-综合指数_1-3年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月4日证监许可[2019]12号《关于准予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本基金自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15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单笔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2020年7月28日起,本基金首次投资申购、追加金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暂无单个账户基金份额最低持有余额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6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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