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国富全球(00637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6373 |
基金名称 | 富兰克林国海全球科技互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
基金简称 | 国富全球 |
基金简称拼音 | GFQQ |
设立日期 | 2018-11-20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66865181.5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62号文注册。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通过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销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审慎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下,力争总回报最大化,以谋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境内市场投资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境外市场投资工具包括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全球科技互联主题相关公司的股票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通过港股通机制所投资的香港市场股票不超过基金股票资产的超过50%;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全球市场,包括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其中主要境外市场有: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家或地区。 香港市场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和港股通机制进行投资。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40.0%×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人民币)+40.0%×MSCI全球信息科技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262号文注册。自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通过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销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认购人民币份额时,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柜台认购人民币份额时,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及其他销售机构申购人民币份额时,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柜台申购人民币份额时,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个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1年8月13日起,单笔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6373.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