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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鑫盈A(00637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6371 |
基金名称 | 长安鑫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长安鑫盈A |
基金简称拼音 | CAXYA |
设立日期 | 2019-07-18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98440152.5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30日证监许可[2018]588号文注册,并获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8]2895号)确认。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个股精选和资产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衍生工具(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沪深300指数+3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20.0%×恒生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30日证监许可[2018]588号文注册,并获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机构部函[2018]2895号)确认。自2019年5月30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针对个人投资者)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元。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除外)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针对个人投资者)和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元。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除外)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笔赎回申请不得少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6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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