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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兴盛(00625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6251 |
基金名称 | 银华兴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兴盛 |
基金简称拼音 | YHXS |
设立日期 | 2019-08-01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9174667.0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8年7月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74号文准予注册,并于2019年4月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6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本基金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优选具备较好的利润创造能力且估值水平合理的成长型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债券(包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90.0%×沪深300指数+1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8年7月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74号文准予注册,并于2019年4月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65号文准予变更注册。本基金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6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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