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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香港C(00612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6127 |
基金名称 | 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 |
基金简称 | 华宝香港C |
基金简称拼音 | HBXGC |
设立日期 | 2018-07-30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705.7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18年7月30日起,增设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基金份额,原有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他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回购、证券借贷、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在投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股票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既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额度进行投资,也可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备选成分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如果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则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具体以届时的基金分红公告为准)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场内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自2018年7月30日起,增设华宝标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的C类基金份额,原有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可能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e网金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6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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