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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惠锦(00597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971 |
基金名称 | 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平安惠锦 |
基金简称拼音 | PAHJ |
设立日期 | 2018-10-17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00004567.1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4月16日证监许可[2018]685号文注册。本基金募集期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6日,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9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8年4月16日证监许可[2018]685号文注册。本基金募集期自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6日,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单个基金账户最低认购、申购起点为1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为1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购的最低为5万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为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申购业务的,首次最低认购、申购为1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为10元。2021年4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最低申购1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21年4月19日起,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不设最低限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21年4月19日起,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5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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