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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心怡(00579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794 |
基金名称 | 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心怡 |
基金简称拼音 | YHXY |
设立日期 | 2018-07-05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59473794.4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8年1月2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3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精选符合中国经济发展方向、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优势上市公司,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包括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股票资产(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待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参与该类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基金参与相关业务及投资其他品种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60.0%×中证800指数+20.0%×中证全债指数+20.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在符合基金法定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等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8年1月2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3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8年6月11日起至2018年6月15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19年6月5日起,调整本基金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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