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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先锋(00563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632 |
基金名称 | 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鹏华先锋 |
基金简称拼音 | PHXF |
设立日期 | 2018-02-23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2712954.4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2月23日起,《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运用量化选股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80.0%×沪深300指数+2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2月23日起,《鹏华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销售机构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通过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暂不受此限制)。自2017年7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公司旗下基金,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由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2021年4月19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2021年4月19日起,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5月9日起,账户最低余额限制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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