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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悦秀C(00557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574 |
基金名称 | 东吴悦秀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东吴悦秀C |
基金简称拼音 | DWYXC |
设立日期 | 2018-04-2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91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及非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可交换债券换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91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8年2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中心、广州证券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限额为300万元。追加认购C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100元。对于C类份额,如投资者未持有C类基金份额,则其最低申购金额为300万元,如投资者已持有C类基金份额,则其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自2020年10月28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元;通过公司直销渠道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0年10月28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通过公司直销渠道办理基金的投资业务,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0年10月28日起,本基金的最低持有份额相应调整为1份。通过直销渠道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A、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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