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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华茂(00552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529 |
基金名称 | 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银华华茂 |
基金简称拼音 | YHHM |
设立日期 | 2018-05-2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0344549.0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7年11月2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5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5月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把握债券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依法投资于国内发行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和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7年11月2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5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5月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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