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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聚商(00536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361 |
基金名称 | 中融聚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中融聚商 |
基金简称拼音 | ZRJS |
设立日期 | 2018-03-0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959999000.0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17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15号)进行募集。自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4月4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同业存单、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持有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根据2017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015号)进行募集。自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4月4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时,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直销机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自2020年11月30日起,通过直销渠道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起点由100元调整至1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0年11月30日起,最低赎回份额由100份调整至1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0年11月30日起,账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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