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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鸿达A(00530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5307 |
基金名称 | 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财通资管鸿达A |
基金简称拼音 | CTZGHDA |
设立日期 | 2019-01-03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479379.0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1月3日起,《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把握市场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为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1月3日起,《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柜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其他各销售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19年3月6日起,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其它各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21年5月18日起,通过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5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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