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
净值
累计净值
华润成长精选A(00489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4891 |
基金名称 | 华润元大成长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润成长精选A |
基金简称拼音 | HRCZJXA |
设立日期 | 2020-03-18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7703428.4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19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56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秉承深度挖掘优质成长企业的投资理念,把握不同发展阶段下的行业投资机会,以分享中国经济增长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优质成长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60.0%×沪深300指数+20.0%×中债-总指数(全价)+20.0%×恒生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2019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56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3月13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50万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50万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单笔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50万元;通过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若届时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891.html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