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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利泽C(00461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4615 |
基金名称 | 鹏扬利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鹏扬利泽C |
基金简称拼音 | PYLZC |
设立日期 | 2017-06-1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76199141.2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4月17日证监许可[2017]53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2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把投资组合的久期控制在3年以内,在追求本金安全和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可转债(不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对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投资仅限于一级市场申购,且申购获得的可转债、可交换债不得转换成股票。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_1-3年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4月17日证监许可[2017]532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月2日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30万元,追加认购、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7年5月17日起,通过公司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万元。自2018年1月19日起,通过公司直销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5万元。自2019年12月23日起,通过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调整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2月23日起,单笔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12月23日起,基金份额账户最低余额调整为10份;本基金账户最低余额为100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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