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鑫泰(004573)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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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泰(004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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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泰(004573)

新华鑫泰(004573)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4573
基金名称 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鑫泰
基金简称拼音 XHXT
设立日期 2017-08-09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75893870.93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于2017年4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00号)。本基金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净值的持续、稳定增长,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股指期货、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40.0%×中债-总指数+60.0%×沪深3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于2017年4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00号)。本基金自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在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20年12月25日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9月9日起,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份;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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