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300增强C(004512)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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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300增强C(00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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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300增强C(004512)

海富通300增强C(004512)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4512
基金名称 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简称 海富通300增强C
基金简称拼音 HFT300ZQC
设立日期 2019-10-09
基金类型 股票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3083177.47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10月9日起,《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优化指数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投资策略模型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求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业绩比较基准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历史 本基金由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10月9日起,《海富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海富通富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柜台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万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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