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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鑫金(004511)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4511 |
基金名称 | 国金鑫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国金鑫金 |
基金简称拼音 | GJXJ |
设立日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741号文核准并获机构部【2017】661号文准予延期募集。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积极的证券选择,追求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资本的长期稳健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95%;投资于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中小企业私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50.0%×沪深300指数+5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741号文核准并获机构部【2017】661号文准予延期募集。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7年4月28日起至2017年5月23日,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办理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单笔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移动客户端及第理财和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时,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5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5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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