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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稳寿A(00440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4405 |
基金名称 | 国寿安保稳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国寿稳寿A |
基金简称拼音 | GSWSA |
设立日期 | 2017-08-01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400012856.7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采用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把握不同时期各金融市场的收益水平,在约定的投资比例下,合理配置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资产,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将及时对其做出相应调整,并以调整变更后的投资比例为准。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沪深300指数+8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申购单笔追加认购、申购金额的最低限额均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进行认购、申购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单笔追加认购、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销售机构(网点)的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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