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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安益(00410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4100 |
基金名称 | 鹏华安益增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鹏华安益 |
基金简称拼音 | PHAY |
设立日期 | 2017-02-22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0287044.7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31号文注册。自2017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非限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科学严谨的资产配置框架下,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股票、债券等投资标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7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30.0%×沪深300指数+7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31号文注册。自2017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非限量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高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销售网点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自2017年7月11日起,通过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限制由5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2021年4月19日起,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0.01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2021年4月19日起,账户最低余额调整为0.01份基金份额;账户最低余额为5份基金份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4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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