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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鼎丰(003847)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847 |
基金名称 | 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安鼎丰 |
基金简称拼音 | HADF |
设立日期 | 2016-11-3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0106266.6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23号)注册。本基金自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90.0%×中债-综合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华安鼎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23号)注册。本基金自2016年11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23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其预期的风险及预期的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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