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鑫弘(003739)

基金3年前 (2021)发布 内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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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弘(00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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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弘(003739)

新华鑫弘(003739)基金档案
基金代码 003739
基金名称 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鑫弘
基金简称拼音 XHXH
设立日期 2016-11-30
基金类型 混合型
基金设立规模(份) 200046211.62
存续年限(年)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本担保机构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于2016年10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00号)。本基金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类型 开放式
投资风格 成长型—积极成长型
基金性质 常规基金
投资目标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力争持续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超额收益。
基金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9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40.0%×中债-总指数+60.0%×沪深300指数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历史 本基金已于2016年10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00号)。本基金自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3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单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2020年10月29日起,在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20年12月25日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自2021年9月9日起,网上交易系统申购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最低赎回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自2017年2月20日起,每次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最低持有份额(份) 10.000000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自2017年2月20日起,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赎回款到账天数 7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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