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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益鑫A(00366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668 |
基金名称 |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东方红益鑫A |
基金简称拼音 | DFHYXA |
设立日期 | 2016-11-2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48938732.3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19日证监许可【2016】163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2月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主要通过分析影响债券市场的各类要素,对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期限结构、类属品种进行有效配置,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次级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可转债仅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本基金的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19日证监许可【2016】163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2月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自2019年8月12日起,在直销平台申购金额降低至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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