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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沪深300C(00357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579 |
基金名称 | 中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中金沪深300C |
基金简称拼音 | ZJHS300C |
设立日期 | 2016-11-28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93.9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自2016年11月28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8.0%。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含存托凭证)。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分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9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自2016年11月28日起对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通过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500元。2017年6月29日起,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申购为10元。自2019年4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各代销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5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6月29日起,调整后最低持有份额为10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导致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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