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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沪深300C(00354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548 |
基金名称 | 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泰达沪深300C |
基金简称拼音 | TDHS300C |
设立日期 | 2018-03-16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117715.7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3月16日起,《泰达宏利中证財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优化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在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被动投资基础上,结合增强型的主动投资,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力争获取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可交换债券、可转债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同业存单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组合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组合中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分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5.0%×同业存款利息率+95.0%×沪深300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8年3月16日起,《泰达宏利中证財富大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泰达宏利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剩余基金份额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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