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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兴利A(00354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545 |
基金名称 | 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东兴兴利A |
基金简称拼音 | DXXLA |
设立日期 | 2017-04-1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42334360.30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73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4月10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积极投资、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的短期公司债)、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投资股票,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得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也可直接买入权证等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从法规的规定或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沪深300指数+9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分配收益的30%;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73号文核准。本基金自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4月10日止,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理论上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公司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0元;通过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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