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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信用债(003429)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429 |
基金名称 | 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兴业信用债 |
基金简称拼音 | XYXYZ |
设立日期 | 2016-11-0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00062939.4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6]106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3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指数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通过盯住跟踪标的指数的关键要素,争取在扣除各种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回报,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分离债的纯债部分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此外,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银行存款、通知存款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备选成份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中证兴业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6]1067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3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指数基金,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进行认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每笔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投资者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机构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个人投资者每次赎回份额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500份;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最低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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