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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添福A(00342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425 |
基金名称 | 江信添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江信添福A |
基金简称拼音 | JXTFA |
设立日期 | 2016-11-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00419432.15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49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月23日通过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大额存单、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市场买入股票、权证,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额,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总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49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自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月23日通过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非直销柜台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追加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追加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非直销柜台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单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万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非直销柜台的其他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次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通过直销柜台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次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5.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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