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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瑞丰A(00340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403 |
基金名称 | 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华商瑞丰A |
基金简称拼音 | HSRFA |
设立日期 | 2019-05-2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8839779.61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5月24日起,《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通过基金管理人对以短期债券为主的债券的深入研究和对市场环境的判断,选择具有投资价值的债券,严格控制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短期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短期债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含)的债券资产,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或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_1年以下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由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自2019年5月24日起,《华商瑞丰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原《华商瑞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1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1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超过1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在一个销售机构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并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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