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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恒安(00339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394 |
基金名称 | 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建信恒安 |
基金简称拼音 | JXHA |
设立日期 | 2016-11-08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4800002141.0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于2016年9月9日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78号文注册。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参与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形成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在每个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限制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及其基金份额的发售已于2016年9月9日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078号文注册。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最低金额均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设置最低限额。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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