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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物流A(00329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298 |
基金名称 | 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嘉实物流A |
基金简称拼音 | JSWLA |
设立日期 | 2016-12-29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25776884.86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5日(证监许可[2016]668号)注册募集。自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2月16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物流产业中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货、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物流产业范围内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业绩比较基准 | 20.0%×中债-总指数+80.0%×中证全指运输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5日(证监许可[2016]668号)注册募集。自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2月16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代销机构或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2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2017年6月28日起,申购最低起点为10元。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追加申购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赎回限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赎回的限额为1份。2017年6月28日起,调整后赎回/转换最低起点1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8年7月23日起,通过直销柜台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1份;自2017年8月15日起,通过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系统单笔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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