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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添惠A(00317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174 |
基金名称 | 新疆前海联合添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前海联合添惠A |
基金简称拼音 | QHLHTHA |
设立日期 | 2018-04-10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0562297.08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6年6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8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3月8日,通过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进行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一年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加1.2%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16年6月1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287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3月8日,通过直销柜台和直销网上交易平台(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进行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长期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的单笔和追加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申购,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元,最低追加认、申购金额为1元。自2021年3月1日起,在直销柜台的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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