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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裕鑫A(003133)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133 |
基金名称 | 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易方达裕鑫A |
基金简称拼音 | YFDYXA |
设立日期 | 2016-09-0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360477133.5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15号文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严格管理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固定收益类品种,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5.0%×沪深300指数+80.0%×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615号文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是1,000元。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1,000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下调至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单笔最低赎回、最低转换转出为1份。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为1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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