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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惠金A(003024)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3024 |
基金名称 |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平安惠金A |
基金简称拼音 | PAHJA |
设立日期 | 2016-11-02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659637616.79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5日证监许可[2016]1514号文注册。本基金募集期自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及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限制并遵守相关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不受封闭期限制);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5日证监许可[2016]1514号文注册。本基金募集期自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28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收益的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认、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和追加认、申购金额起点为100元。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万元,追加认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万元。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申购业务的,首次和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认、申购金额为100元。自2020年4月13日起,通过销售机构申购,首次申购、追加申购最低起点金额调整为10元。自2021年6月7日起,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申购业务的首次和追加调整为10元。自2021年9月13日起,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业务的首次和追加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20年4月13日起,赎回最低起点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20年4月13日起,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3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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