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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惠丰(002830)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2830 |
基金名称 | 浙商惠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浙商惠丰 |
基金简称拼音 | ZSHF |
设立日期 | 2016-08-01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500055412.3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18日证监许可【2016】108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7月28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买入股票或权证。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但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的1.1倍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6年5月18日证监许可【2016】1086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将自2016年7月28日起至2016年8月25日通过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元。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自2019年3月18日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18日起,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调整为1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3月18日起,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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