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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聚利一年C(002806)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2806 |
基金名称 |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
基金简称 | 汇金聚利一年C |
基金简称拼音 | HJJLYNC |
设立日期 | 2016-08-01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111624335.4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6年5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980号)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债券类品种、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或可交换债换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因投资可分离债券产生的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个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于2016年5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980号)准予注册。本基金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须同时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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