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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顺益A(00279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2792 |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景顺顺益A |
基金简称拼音 | JSSYA |
设立日期 | 2016-12-07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38695537.02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37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1月16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成长型—稳健成长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获得稳健收益,同时投资于具备良好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以增强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依法发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同业存单、定期存款、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本基金同时投资于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7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5.0%×沪深300指数+8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37号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1月16日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认购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本基金首次申购最低限额为10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万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自2017年12月8日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7年12月8日起,最低持有份额数额调整为1份;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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