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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信汇福(002448)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2448 |
基金名称 | 江信汇福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江信汇福 |
基金简称拼音 | JXHF |
设立日期 | 2016-05-05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23115342.17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8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6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通过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带固定封闭期)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力争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本基金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此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倍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88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自2016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通过公司及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通过销售机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直销平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网上直销平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自2016年5月18日起,通过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及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6年5月18日起,赎回本基金的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调整1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投资者赎回份额不设限制。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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