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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中高债A(002405)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2405 |
基金名称 | 光大保德信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
基金简称 | 光大中高债A |
基金简称拼音 | GDZGZA |
设立日期 | 2017-08-04 |
基金类型 | 债券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173207127.63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2016年1月20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4号文注册和2017年3月17日机构部函【2017】729号文批准。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8月9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常规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在获取持有期收益的同时,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信用债(即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高等级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前述现金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高等级债券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及信用评级在AAA(含)到AA(含)之间的信用债。 |
业绩比较基准 | 100.0%×中证全债指数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两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两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募集2016年1月20日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4号文注册和2017年3月17日机构部函【2017】729号文批准。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8月9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也可至本基金直销机构认购,每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元。非基金管理人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具体限额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网点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自2019年7月1日起,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赎回业务,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份,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自2019年7月1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一次全部赎回或转换转出,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由登记机构发起强制赎回;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7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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