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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全球美元债A现汇(002392)基金档案 | |
基金代码 | 002392 |
基金名称 | 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美元现汇)A类 |
基金简称 | 华安全球美元债A现汇 |
基金简称拼音 | HAQQMYZAXH |
设立日期 | 2016-03-23 |
基金类型 | 其他型 |
基金设立规模(份) | 252546712.84 |
存续年限(年) |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本担保机构 | —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6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16]138号)注册。本基金自2016年2月22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类型 | 开放式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基金性质 | QDII基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谨信用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来自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的宏观经济状况以及各发债主体的微观基本面,寻求各类债券的投资机会。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时追求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境外市场。 针对境内投资,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内金融工具。 针对境外投资,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境外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美元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投资比例限制。 |
业绩比较基准 | 5.0%×活期存款利率(税后)+95.0%×巴克莱资本美国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
收益分配原则 | 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基金历史 | 本基金的发售已获2016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16]138号)注册。本基金自2016年2月22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通过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都要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和中等收益的品种。本基金可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
最低认购申购金额描述 | 本基金美元份额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美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美元。通过非基金管理人以外的销售机构首次申购美元现钞/现汇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美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美元。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美元现汇份额A类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00美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00美元。 |
最低赎回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赎回份额描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
最低持有份额(份) | 1.000000 |
最低持有份额描述 |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 |
赎回款到账天数 | 10 |
注:文章由热心网友提供,出处https://quote.cfi.cn/002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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